总公司注销后分公司一定要注销吗

来源:企慧网 浏览:687 发布日期:2021-02-24

是的。且应该是先注销分公司才能注销总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按程序应当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或者总公司注销的同时即终止分公司的业务往来,并立即函告分公司的注册机关完成注销手续。

拓展:

分公司注销登记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关键词 公司注销,分公司注销,总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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