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办

来源:企慧网 浏览:714 发布日期:2021-02-24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一张红字发票冲掉它。销货方申请符合条件:

1、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供材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如属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开票有误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属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提供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注明发票开错内容以及正确内容。

(4)后续操作:销货方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在发票验旧环节送税务机关查验。

关键词 开票,发票,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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