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是怎么赔偿的

来源:企慧网 浏览:257 发布日期:2021-10-10

公司搬迁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可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就变更劳动合同的事宜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协商一致,员工不愿意去新地址上班,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向劳动这支付补偿金。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跟去新公司,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发放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一般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向职工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满半年不足一年的,补偿金按照一个月工资发放,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补偿金按照半个月工资发放。注意这里的工资通常是根据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维权,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要求加付50%的经济补偿金。


关键词 企慧网 公司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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