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营业执照支持线上、线下使用,不但适用于政务领域,也适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和商务领域。
(一)电子政务活动。需要解决身份认证、责任认定的,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1、网上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业务、年报业务(或即时报送材料)等。
2、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网上亮照等。
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
4、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经营的监管等。
5、税务、人力社保、公积金等其他电子政务服务。
(二)社会公共服务。需要解决身份认证、责任认定的,鼓励按照国家和总局有关规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1、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的社会公共服务。
2、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开展的金融服务。
3、档案、会计、审计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社会公共服务。
4、其他社会公共服务。
(三)电子商务活动。需要解决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的,鼓励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1、设立各类网络交易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的。
2、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各方认为需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
3、其他利用网络开展的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