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该公司的分公司进行登记: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
一、注册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公司名称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必须冠以总公司名称的全称;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
3、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它需要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
二、注册分公司所需的资料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公司在设立分公司时,应该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30天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登记
申请,同时注册分公司应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按照工商局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一、分公司登记
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是另外一家独立的公司,只是本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如何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首先必须根据公司的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决议;其次要选定分公司的住所,取得使用住所的权力;然后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三、注册分公司所提交的材料
1.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分公司核准的公司名称
4.总公司到所在管辖的工商局档案室调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加盖工商局公章
5.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
1、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办理分公司的,一般有7个步骤。分别是:1、申请人需要先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2、申请人需要递交核准公司名称申请;3、申请人需要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4、予以登记后,申请人需要领取营业执照;5、申请人需要开立银行账户;6、申请税务登记;7、刻章。
需要。
1、根据会计相关法律规定,领取营业执照以后15天以内公司要设置账本,且要配置一名专业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产生的原始凭证做账。
2、根据会计相关法律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后,公司每个月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即使,公司没有开始营业,更没有盈利也要按时到税务机关报税。小规模企业目前一个季度内应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话,也可以做零申报的!
1. 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报纸(原件)
2.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补发申请书》(原件1份);
3.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 商事主体关于补照的决定(原件1份);
5. 毁坏或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印章。
申请表盖总公司的公章,委托书签字签法人或负责人。 登报时要公司注册号,声明正(副)本作废,可咨询报社。
开分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分公司的法人、监事、股东、财务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
3:确定分公司的营业期限(可为:20年、30年或永久);
4:确定分公司注册资本(可认缴,30年需要补齐)、营业范围、股东占股比例(法人可不占股,监事也可不占股,法人不可担任监事);
分公司 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写的是负责人 这个受限于总公司。
比如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子公司的话,有独立法人资格。
A公司出资成立B公司,那么B公司就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A公司持股超过51%跟C出资注册B公司,那B也是A的子公司。
子公司跟普通的公司一样 结尾不带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