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股东需要的程序是:
1、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要经其他股东同意;
2、订立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3、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4、申请公司的变更登记,发放新的出资证明书给新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不能,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1.登报声明公司注销公告;
2.办国税和地税的税务注销;
3.银行账户注销;
4.带上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上述已注销的资料,到工商部门去办理注销;
5.最后拿着工商部门出具的同意注销的文函去办理代码证注销。
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很麻烦,你首先去工商部门领表,具体再咨询一下所需的资料及手续过程.
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因为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这个不一定。只要你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中的签名与档案相符即可。(如果工商局负责注册的同仁对你变更资料中签名是否属实有怀疑,就必须双方本人都得到场了)。
2、如私下更改,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当事人对提交的书式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出现经济纠纷等一切不良后果,当事的代理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
1、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2、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会将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4、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5、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
6、看看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是否有,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缴纳个人所得税25%。
首先,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要有公司的住所。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注册新公司所需资料包括:
1、股东身份证原件;
2、公司场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3、拟定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及资比例;
4、拟定代表、董事、监事及经理任职情况。
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核名称
去工商部门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你准备好的企业名称,由工商部门上网(工商总局局域网)查重,如果没有重名,可使用该名称,工商部门会发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提供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确认所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到工商部门预约排队审核。
3、公司名称确定后,签订租赁合同,必须有一个固定的公司注册地址。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给工商部门核对。
4、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是什么,有些可能涉及办理资质或许可证,需要另外办理)
5、准备资料预约提交工商局材料时间。
6、提交材料后7-15个工作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7.刻章认证:分别为公章(备案),财务章,法人章,(如有需要还需对发票专用章和合同章进行认证)
8、拿着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身份证,经办人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核定税种,网上申报等业务。
9、买一把电子钥匙。
10、预约银行开一个基本的银行帐户。
11、拿开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到税务局与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所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股东为自然人必须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股东需要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须注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之权限、以及委托期限;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需由本人亲自签署,自然人以外的股东需要加盖公章);
四、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证明;
六、股东首次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理财产权手续的证明;
七、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九、住所使用证明;
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十二、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经批准后方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