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者只能写一个人的名称。如果是合伙开店,可以以一个人为负责人办营业执照。两个人可以签一份合作协议,从而明确各自的投入与利润分配。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