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网上申报年检流程:
1.企业登陆“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2.企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申报;
3.企业网上提交成功后,5日后查看年检结果,如果初审通过年检,按照提示打印相关材料,并按照提示带相关材料7日内到相关工商所报送年检材料,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年检结束。
二、企业手工申报年检流程:
1.企业到管片工商所领取年检报告书;
2.企业填写年检报告书;
3.企业按照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向管片工商所报送;
4.工商所审查通过后,企业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5.企业年检结束。
1、公司不年审,不报税,是不会自动注销的。会引起税局关注,并受到罚款和产生税款滞纳金。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打开电脑浏览器,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进入
2、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
3、选择【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点击进入
4、点击下方【企业联络员注册】进入注册
5、 注册后,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与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其他信息会自动出现,无需填写)
6、进入网站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进入填写信息提交公示即可
1、个体工商户需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专属的注册号及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后自行填写年度报告书;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人填写完毕相关申请书后须将其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包括《申报意见书》、《验照申请表》。
2014年02月20日工商总局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自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营业执照没有年报,就需要去补报
直接去工商局办理,带上相关文件直接就能年检了
资料如下:
1、年检报告书(A4纸打印一份,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加盖公章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各一份)。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5、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能会被吊销。
先到当地工商局网站企业信用栏输入公司名称或是注册号信息,查询营业执照是否被吊销。
如果被吊销,企业法人将被锁,被锁期间企业法人被列入工商局企业黑名单,此期间法人不能开立其他公司,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人,如果还想继续经营要办理法人解锁;如果不想再继续经营,需办理吊销转注销,通过正常途径注销公司。
如果未被吊销,就需要找专管员处理企业罚款问题。
在网上办理营业执照年检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后选择您所属的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2、选择新用户注册,个体在下面菜单中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设置密码后登陆;
3、登录后选择需要报的年,开始填写基本信息,可以选择否对外公开;
4、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到出资情况添加股东出资时间;保存下一步,按要求填写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保存下一步,如无对外提供担保信息选择保存下一步;
5、按要求填写建党信息,下一步预览并公示,如需打印选择预览打印,提交后你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就完了。
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需要每年在工商局网站上做年报就可以了。
根据《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规定:
1、营业执照年检现已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号到6月30号期间,登录所在地省级工商局建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度报告并依法公示即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不用再年检。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个体工商户从2014年开始,不需要以前的那种“验照年检”,改为“年报制度”。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除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一年一检外,其它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不需要年检,但接到税务机关验证或换证通知后,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税务登记证一般不需要年检,但在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时(如: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需在一个月之内向税务局作变更申请,否则罚款。
一年一验,四年一换,全国所有的企业都需要年检,只要你取得了营业执照。年检制度都相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期是10年,到期更换,原来是每年3月31日前年检,现在新规定,每年6月30日前要年检;个体营业执照有效期是4年,到期更换,年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有效期为四年,但是每年的1月1日到3月30日需要验照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