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需要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法人签字或者签章2份)
4、工商变更登记表(原件及2份复印件)
5、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1份
8、《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1份
9、公章、法人章
一、基本账户
提供的资料为:
1、开户许可证
2、销户申请书
3、剩余的支票
4、印鉴卡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
6、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个别银行要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公司不再营业,提供工商局的注销证明,可将剩余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若仍继续营业,则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且基本账户将是最后一个撤销的,须先将所有一般账户撤销,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办理最后销户手续。
二、一般账户
1、销户申请书
2、剩余的支票
3、印鉴卡
4、法人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盖公章
5、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6、扣税账户:提供工商、国税、地税的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注:剩余资金须转入同名其它账户。
三、临时验资户
(一)验资成功
1、公司须先在开立基本账户之后,将验资户中的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开立基本账户的程序请看基本账户办事指南)
2、基本账户开立成功后,凭开户许可证到柜台办理
3、销户申请书
4、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须本人亲自到柜台办理)
5、印鉴卡
(二)验资不成功
1、销户申请
2、原资金转入依据(工商局证明)
3、印鉴卡
3、股东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若要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持变更后的以下证件到开户行办理账户资料变更手续: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授权办理业务,若私章为法人要带上新的法人章,授权使用印鉴章作为预留印鉴用)及公章;
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 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