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税务更改法人

来源:企慧网 浏览:134 发布日期:2021-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八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四十七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关键词 企慧网 电子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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