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020-12-02 09:36:19
汇算清缴期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纳税人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
2020-12-02 10:51:20
你在所得税报表上相应调整你的费用,将费用金额调少,增加你的利润,所得税汇算上的纳税调整不涉及你的账务,调整至税务要求上报的最低税额款就可以了。
2020-12-01 17: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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