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改名称,应当自更改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且《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必须成立满一年后才能变更名称。
变更手续如下:
(1)工商局:持工商局的变更申请书、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变更名称)、新的公司章程或补充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
(2)到公安局重新刻章。
(3)技术监督局: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卡。
(4)国税、地税:持税务局的变更申请书、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如果有购买发票的应先核销发票。
(5)开户银行:无论是基本帐户还是一般帐户都要变更,一般没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