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如果您是指注册公司时提供了假的资料,那么将有以下的后果:
如果是在提交的时候被前台发现,所以就会说资料不合格退回给你,那就问题不大。要是递交上去后发现的话,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
1、根据《公司法》第212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2、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4、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更改名称,应当自更改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且《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必须成立满一年后才能变更名称。
《公司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其中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了: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因此从该条可知公司名称在公司变更事项规定范围内,所以可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