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赠送
礼品。根据礼品的流向可将其分为内部发放和外部赠送。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礼品发放给本单位职工,因为企业与
员工属于不同的经济主体,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很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所以应确认收入,同时按成本转账。《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要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根据税法的规定,资产的所有权属发生改变,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账务处理如下:按照市场售价确认收人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成本转账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礼品无偿赠
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应确认收入,同时按成本转账。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条例都明确规定该类业务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2)外购的货物用于赠送礼品。根据礼品流向分为内部发放和外部赠送。企业将外购的货物发放给本单位职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礼品赠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要做视同销售处理,按外购价格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然而,在实物中,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礼品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非销售活动的无偿赠送业务,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根据赠送礼品的性质,将该类业务分为赠送不动产和赠送动产两类赠送动产的处理上文已经探讨,现主要针对企业将不动产(以房屋为例)作为礼品赠送给其他单位如何处理进行说明。根据营业税规定,无论是企业自建的房屋还是外购的房屋,作为礼品赠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时,都要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营业税。笔者认为由于房产的所有权属发生改变,而且赠送行为发生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所以会计处理时要确认营业收入,并且要缴纳营业税。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贷:主营业务收入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