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新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里面提到了特殊工种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的条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扩展资料:“老有所养”是民生获得感的重要内容。自2005年以来
企业养老金“十四连涨”,给广大退休人员吃下“定心丸”。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各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已经人社、财政两部审批,正在组织实施。多数省份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提高基本养老金,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按照《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这三部分的比重。首先“定额调整”,就是要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比如,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北京、山东、浙江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5元、50元、40元。然后“挂钩调整”,就是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进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比如,陕西省明确规定,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同时,以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落实基本养老金上涨多数省份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