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不下去了一定要注销吗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解除?
1171个回答
2024-05-26
6073 阅读
公司做不下去了一定要注销吗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解除?,注册公司一站式企业服务,无任何隐形收费,极简办理流程,为您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放心,省心,高效。
Z.L.小姐
优质回答者
1、最好是
注销,否则法人、在工商、税务那边黑名单了就不能再开设新
公司了。2、不注销的话,税务必须每个月正常0申报,如果公司还租的有办公场地的话,每年要交印花税,每年做税务年报和工商年检,如果已经没有办公地址了,要是又没注销,被工商查到会被罚款1-3万,甚至吊销营业执照。3、清算前必须与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给予一次性补偿。
沐沐沐牧
优质回答者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
公司在关闭之后也并未做相关
注销手续,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肯定是需要做的。公司经营发生困难需要与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先向劳动部门进行备案的,然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相关经济补偿。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Lizzy520520
优质回答者
一定要
注销,否则麻烦的我以前开过
公司的最好善始善终否则若干年后还有诉讼找你很麻烦的代价更大,
露西亞嘉利
优质回答者
清算的时候会把
员工应当支付的费用优先偿付,你只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就是了,法院会指定一个破产管理人,相对于员工来说是比较公平的,债权人是靠后的。
深夜黑暗厨房
优质回答者
1、协商解决,就是双方都在有心里底线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建议,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那就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所以说,既然已经协商了,那就应该有结论了,这里给予仲裁可能裁决,单位应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一年折抵一个月,未满半年算半个月)协商解除前的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解除补偿,如果有其他违法之处,可以协商补偿或赔偿;2、补充制作合同,需要当事人均签章,而且当时应该一式多份,如果未给予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失业金的问题我无法给予意见,个人建议回忆后尽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