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没签解除劳动合同,还给最低工资,能给到什么时候
36个回答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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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荔色
优质回答者
公司
解散,
没签解除劳动
合同,
还给最低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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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者
这样有可能给一年,一年后折算你的补偿就少了,因为前十二个月工资很低了。还有,补偿时不要忘了,08年之前的按照你上年度平均收入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取高的,08年之后的,按照个人和你企业的平均工资取高的。还有,千万不要签自谋职业,钱虽然多点,但你以后再不能找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