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虚开发票,公司法人不知情,此法人是否构成犯罪或承担连带责任?
41个回答
2024-06-03
7763 阅读
员工虚开发票,公司法人不知情,此法人是否构成犯罪或承担连带责任?,注册公司一站式企业服务,无任何隐形收费,极简办理流程,为您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放心,省心,高效。
容妆淡淡
优质回答者
所谓不知者无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肯定不能构成
犯罪的,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少许失职或疏忽监管等连带责任!大部分责任还是应由造假的员工承担!
喵呜兔几
优质回答者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如果会计主动联系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范畴,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履行了举报职责将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王大锤哇
优质回答者
企业
法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构成
犯罪或承担连带责任。这完全属于业务人员的职业犯罪行为,作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既没有指使也没有授意,完全是业务人员个人行为,作为业务员应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增值税是我国1994年开始全面实施的新税种,它对于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link?url=e3rHh7vZ9za5x-ait7L9VUEnq0iqlYW-lNw9px71zpiXKREWVFgOYnSPjeJLwQyb
鼎御装饰
优质回答者
员工构成
犯罪,如果
公司负责人确实不知道,不构成犯罪.
小蓉~蓉
优质回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