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主要职责:拟订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管理系统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政策法规和征收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有关税种的日常检查和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出口退(免)税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
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的执行;组织实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
税务事项。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收入核算科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税指标;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承办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管理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负责重点税源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纳税服务科主要职责:执行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负责贯彻注册税务师行业政策和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涉税事项的受理调查审批工作;信息中心相关职责暂并入纳税服务科履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5、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责:受市局委托,负责组织实施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计划生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6、监察室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7、税源管理科(4个)主要负责: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所含重点税源管理职责调整由收入核算科履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其中:税源管理一科、二科主要负责除重点税源以外的企业税源管理工作;税源管理三科主要负责个体税源管理工作;税源管理四科主要负责纳税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