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饮料
公司组建中,股东出资是否存在不合法?答:存在两点不合法:(1)<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用高新科技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在这个饮料公司组建时,丁以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200*100%=25%.因此不合法.(2)注册资本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其中无形资产含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劳务出资作价的10万元不能充作注册资本.2.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答: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因股东少、规模小,可只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也可不设监事会只设一两名监事。3.保健品的分立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务债权应如何承担?答:属公司分立中的分解.设立后,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4.乙转让股份应遵循何种规则?答: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5.A银行如起诉,应以谁为被告?答:以饮料厂和保健品厂为被告起诉。6.B公司可采用什么
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答:由于保健品厂严重亏损,资不抵债,B公司可依据《破产法》向其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在10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提交企业亏损情况说明、会计报表、债权与债务清册。同时人民法院在收案后应发布公告,并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在收到法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自法院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经法院审理,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使债权依法公平受偿,其余无力偿还的则予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