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中有一条原则叫做谨慎性原则,坏帐
准备的计提就是这一原则的一种体现!应收帐款因为是未回收的款项,在财务上存在着不确定性,说白了就是有可能会有钱你收不回来,这种不确定性就叫做风险,风险是有大小的,当风险很大的时候,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报表上需要把这种风险揭示出来,而坏帐准备就是用来达到揭示这个风险的目的的科目。计提
坏账准备,从一方面反映了对报表质量的要求,为反映报表的真实性,这样做会使报表的质量更高,对经济业务的反映更真实,为报表使用者更好根据报表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计提坏账准备 是体现一个
企业的谨慎性会计原则,可以通过计提率按年进行计提坏账准备的。 当然公司不进行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会计准则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计提的。但是计提的坏账准备税法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这就是税法和会计准则的一个差异之处,税法强调确定性原则,由于坏账准备是不确定的所以就不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在税前扣除。只有当你实际发生坏账准备,税法才允许扣除,计提的坏账准备是不允许扣除的。会计谨慎性原则,在各种非现金资产计提的各种准备中体现和运用: (一)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作为企业的资产,在预期未来能够收回多少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期末对应收款项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费用。 (二)存货在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根据这些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有效地避免高估资产。 (三)期末对应收款项和存货之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其他有关具体准则的规定,当企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些规定,有效地避免高估资产,保证资产信息的真实可靠,是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充分体现。 坏账准备在借方,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数额坏账准备在贷方,反映企业已预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数额.1、
提取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贷:坏账准备2、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冲销提取: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3、已确认并转销的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贷:坏账准备同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