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
登记领取办理合同
备案表格。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二、申请办理合同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收取原件4份,此表要到政务中心窗口领)。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不少于2份,留存副本1份,建议签订施工合同使用统一格式的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招标文件制式文本和招标控制价加盖申请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4、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1份,)。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收取工程预算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6、实行担保的工程,需提交双方的担保保函;(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1份)。8、《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9、中标通知书(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注: 1、招标工程不提供第5项资料2、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不提交3、4、9项资料; 3、不试行担保的工程不提交第6项资料; 4、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工程不提交第7项资料。 5、这里电子数据是需要刻光盘上交的。扩展资料建筑合同备案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的材料 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 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监制的示范文本。 前款所称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 4、合同中约定需提交工程担保、保险的应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险等资料随合同一并备案。 5、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通过合同约定,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合同必须向受理总包合同备案的机关备案。 6、总承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不得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及个人签订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