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每首歌曲都是取得完整
授权的正版,微博上知乎上已经有很多网友贴过。答案是,肯定不是100%完整无瑕疵。既然自己也不干净,还说热爱正版打压别人,这个问题我觉得属于公关乃至政治范畴,说道德范畴也行,说报表与市场情绪的平衡术也行。不过个人觉得咱先专注一下垂直专业问题,先弄明白咱们到底在探讨
什么,再看别的吧。到底谁在捍卫正版,谁又在拉大旗作虎皮,这个事真不是愤怒一下呵呵一下的问题。先来梳理一下做到“
版权无瑕疵”是件夺么难的事吧。创作者-代理/整合机构-使用者一首歌的版税流动,这个链条都不能出错。目前常见的版权纠纷,分三种:1,代理/整合机构状告使用者,比如唱片公司告
音乐网站。2,创作者状告使用者,比如作词者状告音乐网站。3,使用者状告另一个使用者。以这种点播式的音乐网站举例我们先看代理机构-使用者这个阶段,也即:纠纷情况1当一个音乐网站想要做到一首歌曲A的版权无瑕疵时,至少需要做到:1,买词曲版权2,买录音版权那么歌曲A的词曲版权,可能在机构P手里,录音版权,可能在机构L手里。你会说那就找P跟L买啊。问题在于,P跟L热爱以整个曲库来出售授权,也即一下无数首给你,而不是一次一首。现在问题来了,假如1万首歌,这1万首歌的词曲版权,可能都在P手里,找P买即可,但这1万首歌所对应的各自的录音版权,是散落在各种L里的。反之亦然,你一下买了L的某个曲库,可该曲库每首歌对应的词曲版权代理机构,也即各种P又是谁?看上去,做个数据库不就得了。可难度在于:1,各种P跟各种L之间,以及P之间,L之间,这么多年来各种并购/收购,真正的权利代理方变了又变,要是从一开始就建立好这个数据库每次及时更新也行,可那时候哪有互联网啊,现在回头看各种为时已晚,留下历史问题。2,词曲作者们也在不停的转会,这几年代理给P1,过几年代理给P2,留下同上的历史问题。3,时间轴和法律问题:各国版权法以及相关法律的立法和修改,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美国就出现了,pandora一直是老老实实交版税的,但前阵子又冒出上世纪70年代之前的歌到底怎么办的问题,因为pandora是依据70年代沿袭至今那个立法交版税的,而那个法律只研制了一套保护那之后的歌曲的规则……至于那之前的歌曲,严格意义上并没啥大家都认的规则,于是pandora又可以被“勒索”。所以说在美帝这种体系较完善的国家,版权这个事的玩家也得是精通各种相关法律,懂得擦边球怎么打,而且还得懂得去影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