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类的
基金私人是不允许的;2、NGO是
可以设立,但不叫私人,叫民办,所有权是社会的,所以叫民办社会团体;3、是要挂靠,要按照您的类型挂靠的相关职能的政府部门;我国的NGO共分三类:1、社团协会:协会、学会、促进会等2、基金会:各大基金会(不包括红十字会和XX基金等)3、民办非单位:学校、研究所、医院、服务中心等(不包括公立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可以担任非公募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NGO是英文单词“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的缩写,直译为“非政府组织”。一般来说,NGO应具有以下六个基本特征:正规性(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合法身份);独立性(既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员主导的董事会领导);非营利性(不是为其拥有者积累利润);自治性(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志愿性(无论是实际开展活动中还是在管理组织的事务中均有显著程度的志愿参);公益性(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一、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登记(一)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2.全省性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固定的住所;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编号:01);2.《基金会设立申请书》(编号:02),申请书需写明拟申请成立的基金会的背景、类型、名称、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设立理由、原始基金数额及基金来源渠道等,并由发起人签名或发起单位盖章;3.《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表》(编号:03);4.章程草案(附理事会会议纪要);5.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6.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证明(如果捐资人与发起人不一致,需由出资人与发起人另行签订捐赠协议,写明出资金额及用途);7.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单位公章);8.验资报告。(三)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程序:1.申请人按《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拟定设立基金会名称,填写《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编号:01)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2.申请人按基金会业务活动范围寻找并确定省级政府部门或省政府授权的组织作本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3.申请人参照《广东省非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起草章程。依法召开理事会(理事为5至25人)通过章程草案,产生执行机构、监事会、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形成会议纪要;4.申请人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填写《基金会设立申请书》(编号:02)、《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表》(编号:03);5.将所填表格报业务主管单位审定,业务主管单位作出
是否同意设立的批复,并在相关表格上批注审批意见、加盖公章;6.凭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广东省基金会开设银行验资专用帐户证明书》到银行办理资金注入手续,由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7.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8.凭《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依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和办理税务登记,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