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弄清楚“
公司马上
拆迁”的含义,1、公司拆迁字面意思理解是公司所有的或者租用的土地、建筑物要被拆迁,公司办公地点会发生改变,这跟
解除劳动
合同没有直接因果关系;2、如果是公司宣告破产、经营困难,这就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裁员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上面3条的意思是,你怀孕后,公司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便违反法律。但是可以其它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法等其他原因。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
赔偿金:1、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工作了3年6个月,经济补偿金是4个月工资2、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也就是说是8个月工资